从本章开始听永蝶
第一章书院初遇,青衫映白衣
大靖景和三年,春和景明,烟雨笼着江南。
姑苏城外的云溪书院,藏于青山绿水间,专收寒门士子求学,不问出身,只凭才学。我叫朱砚尘,祖籍庐陵,家道中落,背着半旧的书箱,踏着青石板路,踏入这方书院时,指尖还攥着母亲缝的布帕,满是寒门子弟的局促与坚韧。
书院规矩森严,男子皆着青布长衫,同窗们或高谈阔论,或临窗苦读,我寻了角落的书桌落座,刚摊开书卷,便瞥见邻桌的身影。
那人名唤沈知微,着一身素白长衫,身形清瘦,眉眼温润,肤白胜雪,说话时声线偏柔,却字字清朗,读书的模样极是专注,垂眸时睫毛投下浅浅的影,连风拂过书页,都似怕惊扰了他。
初时我只当他是家境优渥的世家子弟,性子腼腆才少言寡语,日日同窗共读,晨伴书声,暮伴灯影,渐渐熟络起来。
他同我分享干粮,借我批注好的典籍,雨天同撑一把油纸伞,走过书院外的长堤,堤边杨柳依依,桃花灼灼,他走在身侧,衣袂沾着花香,轻声同我论诗说文,眼底满是纯粹的欢喜。
我自幼丧父,与母亲相依为命,尝尽世间冷暖,从未有过这般暖意。知微心性纯良,从无半分轻视,待我赤诚,我亦将他视作此生唯一的知己,掏心掏肺,事事护着。
同窗笑我们形影不离,说朱砚尘与沈知微,是云溪书院最合拍的一对,我只一笑,心中却暗自笃定,此生求学路上,得此知己,足矣。
可我从未察觉,他晨起从不与众人同去洗漱,独处时总悄悄拢着领口,夏日再热,也不肯褪去外衫,看我的眼神里,除了知己情谊,总藏着一丝我读不懂的羞怯与闪躲。
那日暮春,书院后山牡丹开得盛,我摘了一朵最艳的,递到他面前,打趣他生得比牡丹还要温润。他骤然红了耳根,慌忙别过头,指尖攥着长衫衣角,轻声道:“砚尘,莫要玩笑。”
那抹娇羞,不似男子的爽朗,反倒像极了深闺女子的温婉,我心头微顿,却只当是他性子柔弱,未曾深想。
朝夕相伴三载,我们一同挑灯夜读,一同踏雪寻梅,一同许下诺言:待来日金榜题名,便同归故里,互为挚友,相守一生。
那时我以为,岁月这般静好,知己在侧,前程可期,却不知,命运的伏笔,早已在初见时,就写满了虐心的宿命。
第二章身份惊破,情深难自抑
三年期满,书院大考,我与知微双双拔得头筹,书院设宴庆贺,众人饮酒作乐,好不热闹。
知微酒量浅,几杯淡酒下肚,便面色绯红,起身告退,往后山走去。我放心不下,悄悄跟在身后,见他走到溪边,俯身掬水,抬手时,不慎滑落了束发的玉簪,一头乌黑青丝,骤然倾泻而下,随风轻扬。
那一刻,时间仿佛静止。
青衫褪去,长发披肩,眉眼间的温婉,尽数化作女儿家的娇柔与清丽。
原来,我的知己沈知微,从来不是男子,而是姑苏沈府的千金,名唤沈清辞。
因沈府无儿,父亲又盼她有才学,才让她女扮男装,远赴书院求学,这一藏,便是三载。
我僵在原地,心头翻江倒海,过往的种种细节,瞬间涌上心头——她的羞怯、她的内敛、她的小心翼翼,全都说得通了。
三载相伴,朝夕相处,我对这位“知己”的情谊,早已超越了同窗之谊,只是碍于男子身份,深埋心底。此刻知晓她是女子,那些隐忍的情愫,再也藏不住,如潮水般汹涌而出。
清辞见我撞见,脸色惨白,泪水瞬间盈满眼眶,攥着衣衫,手足无措:“砚尘,我……我不是有意欺瞒,我……”
“我知道。”我快步上前,打断她的话,看着她含泪的眼眸,声音沙哑却坚定,“清辞,我不怪你,从未怪过。”
三载情深,无关性别,只为眼前之人。
我喜欢的,从来不是那个青衫少年沈知微,而是日日伴我读书、待我赤诚、温柔善良的她。
清辞抬眸,眼中满是惊愕,随即,泪水滑落,却带着一丝释然。她亦对我,早已情根深种,只是碍于身份,不敢言说。
月光洒在溪边,一对倾心之人,终于袒露心迹。我们相拥在花下,许下生死之约:此生非君不嫁,非卿不娶,无论前路有多少风雨,定要相守一生。
可江南的烟雨,再温柔,也遮不住世间的门第之见,挡不住沈家的滔天权势。
清辞是沈府嫡女,沈家是姑苏望族,富甲一方,而我,只是一介寒门士子,家徒四壁,无权无势。
这段感情,从一开始,就注定了坎坷。
第三章门第相隔,棒打鸳鸯散
我们私定终身的事,终究还是传到了沈老爷耳中。
沈老爷震怒,当即派人将清辞强行接回沈府,关在闺房之中,不许再踏出房门一步。随后,沈老爷亲自登门,找到我,看着我破旧的屋舍,满脸鄙夷,将一叠银两扔在我面前。
“朱砚尘,你一介寒士,也敢肖想我沈府千金?清辞与你,云泥之别,绝无可能。这些银两,你拿着,离开姑苏,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清辞面前,否则,我让你和你母亲,在江南无立足之地!”
我攥紧拳头,将银两推回,昂首道:“我对清辞,是真心相待,绝非贪图富贵,求沈老爷成全,待我金榜题名,定八抬大轿,娶她过门。”
“金榜题名?”沈老爷冷笑,“等你金榜题名,清辞早已嫁入高门。我已将她许配给吏部尚书之子,三日后便下聘,你趁早死了这条心!”
说罢,沈老爷拂袖而去,留下满室冰冷。
我心急如焚,想要去沈府见清辞一面,却被沈府家丁拦在门外,棍棒相加,遍体鳞伤。母亲看着我这般模样,垂泪劝我放弃,可我怎能放弃?那是我用生命爱着的人,是我三载相伴、许下生死的人。
我趴在沈府墙外,日夜呼唤清辞的名字,终于,在一个雨夜,清辞趁着丫鬟不备,偷偷翻出后院,与我相见。
雨夜凄冷,她身着素衣,浑身湿透,扑进我怀里,哭得肝肠寸断:“砚尘,我不嫁,我死都不嫁,我要跟你走。”
我抱着她,泪水混着雨水落下,心如刀绞:“清辞,再等我几日,我即刻赴京赶考,定要考取功名,风风光光来娶你,你等我,一定要等我。”
我们在雨夜中相拥而泣,约定好,我金榜题名之日,便是娶她之时。她将贴身佩戴的玉蝶一分为二,一半塞到我手中,一半自己留存:“此蝶为证,生生世世,永为夫妻,若违此誓,如同此蝶。”
我攥着半块玉蝶,指节发白,含泪辞别,踏上赴京之路。
我日夜兼程,苦读不辍,心中只有一个念头:考取功名,救我的清辞,娶她回家。
可我终究,还是慢了一步。
第四章红妆送命,化蝶永相随
我赴京赶考,一路披星戴月,终于金榜题名,高中状元。
当我穿着状元红袍,带着迎亲队伍,浩浩荡荡赶回姑苏时,迎接我的,不是清辞的笑脸,而是沈府的白幡。
沈老爷逼嫁,清辞抵死不从,在迎亲队伍进门的那一日,身着红妆,投缳自尽,临终前,手中还紧紧攥着那半块玉蝶,嘴角带着笑意,似是在等我归来。
丫鬟哭着告诉我,小姐临终前,一直念着我的名字,说等不到朱郎,便化作蝴蝶,寻我一生。
我踉跄着冲进沈府,看着她冰冷的遗体,看着她手中紧握的半块玉蝶,瞬间崩溃,一口鲜血喷出,昏死过去。
我赢了功名,却输了她。
我高中状元,又有何用?世间再无沈清辞,再无那个陪我读书、伴我长大、许我一生的女子。
厚葬清辞那日,江南下起了瓢泼大雨,我脱去状元红袍,身着素衣,跪在她的坟前,三日三夜,滴水未进。
过往的点点滴滴,一一浮现:书院的朝夕相伴,后山的牡丹花开,溪边的身份袒露,雨夜的生死约定,还有那对半块玉蝶……
一切都成了泡影。
她为我守节而死,我岂能独活?
我将那对半块玉蝶,合在一起,放在她的坟前,起身,一步步走向坟旁的蝶溪,那是我们初遇时,一同赏蝶的地方。
溪水潺潺,一如往昔,却再无那个白衣女子,笑靥如花。
我纵身跃入溪中,耳畔风声呼啸,眼前浮现出清辞的笑脸,她朝着我伸手,轻声唤我:“砚尘,我等你好久了。”
第五章永蝶成双,千古留痴名
次日,雨过天晴,蝶溪旁,两只蝴蝶从水中翩然飞起,一蓝一白,翅膀交叠,不离不弃,绕着清辞的坟茔,久久飞舞,不肯离去。
乡人见之,无不落泪,都说那是朱砚尘与沈清辞所化,生不能相守,死便化蝶,永世相随。
从此,姑苏蝶溪,便有了永蝶的传说。
没有门第之隔,没有世俗牵绊,两只蝴蝶,朝朝暮暮,相伴于青山绿水间,看遍江南烟雨,历遍四季轮回,再也不分离。
那对半块玉蝶,合在一处,埋于坟前,化作一块完整的永蝶玉,见证着这段跨越生死、感天动地的痴情。
世人皆叹梁山伯与祝英台,化蝶成双,而我与清辞,亦以性命为聘,以深情为约,生不同衾,死同穴,化作永蝶,千古流传。
情之一字,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,生者可以死,死者可以生。
我与清辞,此生虽短,情意绵长,化蝶永伴,再无别离,此为《永蝶》,为痴人,为深情,为这世间最纯粹的爱恋,立传。
飞卢小说网声明
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,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,涉黑(暴力、血腥)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,如发现违规作品,请向本站投诉。
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,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,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,请向本站投诉。
投诉邮箱:feiying@faloo.com 一经核实,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