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本章开始听老人儿子一进来,老人连忙把他叫进屋内,商量卖马的事。男人问起,两人为何需要买马。林风则说道:“随家人出来收购牛羊皮毛,不慎与家人走丢。”男子并未起疑心,只觉得两人眼熟,但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。因为没法找零,只得给两人凑了五张黑羊皮和一些干粮。林风正要阻止,想说自己只要干粮,和马就行,羊皮于自己而言,实在无用。韩丹立马踩了他一脚,他这要是拒绝了马以外的东西,别人更会想到两人是想逃走。两人被安排睡在牧民的柴房,天尚有些冷,两人紧紧抱了一夜,因为尚在逃亡,实在没有别的心思。
尽管韩丹心思缜密,牧民男子还是想起到底在哪见过两人,就在南边的市集上,张满了追捕两人的告示。并且告示上写明,一旦告知追捕林风的有利线索,赏银一万贯。一万贯,够自己和母亲两人不去工作生活十五年或者够娶一个媳妇。牧民男子半夜躺在床上想到此处,立马溜出去报告部落里的其它人。但想到告示上说,林风拥有三象之力,部落直接趁夜出动了上百勇士。
天微亮时,林风正要叫韩丹上路,就听见远处的马蹄声。林风的风象之力是多象之力里面最强的。因此,对声音也格外敏感;林风已经猜到,大概是来抓自己的。赶紧带着韩丹,骑马而逃。对方一百多人,却带了两百匹马。瀚洲的汉子可以在马背上自由的转换。这匹马累了,就换乘到另一匹马上。追着追着,竟然越来越近了。林风心想,要是我像黑石一样,可以御土御熔岩,我非得打哭你们。面对百人骑兵的冲锋,御风、御水、御火都难以起到很好的作用。
骑兵越追越近,林风看到再往西就是沙漠,便径直往西走,当马快踏进沙漠的时候。林风跳到韩丹的马背上说,亲爱的,我带你再飞一次。韩丹明白他的意图,又担心他的伤势,一时不知说什么好。林风从后面抱住韩丹,凌空而起,不一样的是,他这次做了一个风筝,这样对御风师来说,就会轻松很多了。因为林风背上是风筝,只有把韩丹放在身下,韩丹生怕从空中摔下去,只得紧紧抱住林风。眼看林风两人进了沙漠,骑兵无法追击,追击的骑兵也就放弃了。但那个可怜的牧民男子可没有因此得到娶媳妇的钱,反而被骑兵们抢走了自家的牛羊,理由是他卖林风马匹,助他出逃,使得追捕计划功亏一篑。因此,他必须承担骑兵队的损失。
沙漠之中,有一绿洲,这里是楼兰人的小镇。看到林风这个御风师从天而降,人们鼓掌欢迎。其实,楼兰人十分智慧,他们当中有不少御风师、御火师、御土师,但鲜少出现御水师,因为楼兰地处沙漠,根本没有河。原本林风想在这里吃饱喝足就去秦国,但小镇上的人说,再过几日就是他们楼兰国的庆典,可以去国都看看。又看到在小镇上,韩丹就像个好奇宝宝一样,看着沙漠的东西。林风还是决定带她去楼兰国都看看。两人在小镇的饭馆里又认识了一位楼兰小女孩,名叫罗布热巴,也是个好奇宝宝。“姐姐,姐姐,你是哪里人啊,你们那的人都这么水灵吗?”罗布热巴说道,“还有这个哥哥,一直板着脸的样子,一点也不好看”。林风听到这句话,这才意识到,现在的自己确实过于严肃了,他们已经离开了瀚洲境内,来到了沙漠之国楼兰。楼兰的国都叫做孔雀城,而楼兰人更喜欢叫它孔雀王城,楼兰因为地处沙漠,鲜少与东方诸国交流;这一次能陪着韩丹一起看这个地方,林风自然是十分欣喜的。听说热巴要同父亲一起去王城为全镇人采买东西,自己两人又缺个向导,便约定四人同行。
“热巴,为什么你们的国都叫孔雀王城?”韩丹问道。
“据说是很多很多年前,有一个掌握四象之力的人来到楼兰;因为他施展御术时,身后真气激荡之间散发耀眼光芒,犹如孔雀开屏,人们就把他叫做孔雀。但我们楼兰,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御水师了,更不要说那精通四象之力的人了。”
“四象之力,真气激荡之间还能散发出耀眼光芒,这还是人吗?”林风嘲笑道,“怕是你个小姑娘,什么都不知道,在这编故事呢。”
“哼,才不是呢。那是你知识浅薄。”热巴不满林风的无视,回怼道,“等你到了孔雀王城,你就能看到他了。”
孔雀王城前,孔雀先生的雕像就一直在那矗立着。他的双手像是再操纵天空的什么。“哈哈哈,震惊到你了吧,乡巴佬”热巴说道。“热巴,莫要胡闹”罗布鄯善说道,“那便是孔雀先生,雕像讲的是几百年前,他为我们楼兰御云降雨的故事。”
听到罗布鄯善这么说,林风就直接惊掉了林风的下巴,御云降雨,这到底是什么人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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